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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六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作者: 时间:2013/6/4 阅读:6643次
新华社北京5月15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部署四川芦山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并适时启动恢复重建工作,研究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定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
  会议听取了关于四川芦山地震灾后过渡性安置和灾害评估情况的汇报。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四川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受灾群众安置工作,目前共安置79.7万人,临时生活救助措施全面落实,卫生防疫工作有序展开,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复课,灾区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会议决定,建立灾后恢复重建指导协调机制。下一步要毫不松懈地全力做好工作,确保所有伤员继续得到有效救治,早日康复;确保受灾群众过渡期基本生活,全面加强集中安置点的消防、防疫和治安等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隐患得到全面排查,坚决防止出现新的损失。实事求是地科学评估灾情,在此基础上开展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出台相关政策,适时启动恢复重建。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共同做好重建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达699万人,就业压力明显增大。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乎经济升级、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应届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一要落实现有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开展集中检查。二要拓宽就业渠道。开发更多岗位,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和基层就业。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促进计划”,为他们提供持续的就业帮扶。三要鼓励自主创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降低自主创业门槛。四要完善就业服务。各地可将校园招聘活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适当支持。毕业生异地求职,可按规定享受当地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五要开展就业帮扶。对城乡低保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今年起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适当提高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六要促进就业公平。严防招聘过程中出现性别、民族、残疾等方面的歧视。加强国有企业招聘活动监管,切实做到招聘信息、过程、结果“三公开”,鼓励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部署和要求,会议决定,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孩子看到更多的希望。今年要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将去年面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1万名重点高校招生计划增至3万名,招生区域包括所有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招生高校覆盖所有“211工程”和中央部属高校特别是知名高校。按照高考程序和确定的标准,将今年新增的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缺乏、升学压力大、农村考生多的中西部省份。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在全国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18.5万个名额,由东部高校招收中西部考生。多措并举,使更多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惠及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农家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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